琼中行审函〔2024〕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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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局
关于******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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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关于******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琼中育函〔2024〕691号)、《******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有限公司出具的《******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学校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县营根镇万泉河大道南侧,琼中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西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学校规划用地面积************学校办学规模198个学位,规划21个班,其中9个聋校班、9个培智班和3个学前班。
******学校教学用房、学前部教学用房、学生及教职工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以及设备用房等。室外拟建200m 环形跑道运动场、篮球场以及学前部游戏场地等,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广场、停车场、围墙、绿化等室外工程,并对建设用地原有的青苗进行补偿。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5973.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2.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45.73万元,预备费284.4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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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
(此件主动公开)